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规划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教育管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
(2)雅思(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3)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4)GRE成绩310分(总分为340分)及以上;
(5)WSK(PETS-5)考试合格;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留学并获得学位。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
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意向导师、研究方向、材料项目及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专家推荐信: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不包括读硕期间导师及报考导师,由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围绕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目录页复印件。
(三)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7日(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前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除“专家推荐信”)寄(送)至: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207-B室教育管理学系,联系电话021-62235542。
请注意:
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审核。教育管理学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教育管理学系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小组统一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拟在2025年1月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审核标准和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专业资格审核工作拟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具体项目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3、教育管理学系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将采取线下面试的考核形式,考核具体日程安排将在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一般不晚于2025年4月30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由教育管理学系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申请人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教育管理学系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及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教育管理学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2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62233130;电子信箱:ecnu_edu@126.com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021-62235542;电子信箱:elaine_lingyi@163.com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207-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