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8浏览:333设置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教务处  http://www.jwc.ecnu.edu.cn/64/37/c10614a222263/page.htm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并为申报下届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现启动我校2019年全日制本科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等表现形式。主要范围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参加2019年全日制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时间。已经获得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参加评选。

2、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全程直接参与成果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重要贡献,有连续三年及以上与成果相关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3、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对于涉及面广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适当增加。


三、奖励办法


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2万元/项。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处于上海市和国家先进水平的成果,学校推荐申报上海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担国家、上海市和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负责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撰写5000字左右的成果总结报告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教学成果若包括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两年。

2、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与集体,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ecnu.edu.cn/)下载《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2019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部、院系对个人或集体的申报项目审核后统一向学校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19913日前统一将纸质版申请书、成果总结、相关支撑材料(各一式5份)和学部、院系2019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请排序、盖单位公章)1份提交教务处。申请书、成果总结和学部、院系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hxu@admin.ecnu.edu.cn。工作联系人:徐幻,联系电话:54344792,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可推广性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http://www.jwc.ec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34/58/1ecb98c44e45bc2eaa766c9965e3/d83a9b2e-9628-4adf-9efa-6dbadadd8239.doc


附件22019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http://www.jwc.ec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34/58/1ecb98c44e45bc2eaa766c9965e3/1a3ac97e-b321-4e6d-afb7-899c7638889a.xls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http://www.jwc.ec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34/58/1ecb98c44e45bc2eaa766c9965e3/9571e3a0-d757-4835-bee6-1393d0ea3f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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