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育管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时间:2023-11-28浏览:554设置

2024年教育管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教育管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

2)雅思(A类)成绩6.0分及以上;

3)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4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5WSKPETS-5)考试合格;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四、意向导师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目录。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11298:30-122516:00

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意向导师、研究方向、材料项目及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专家推荐信: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不包括读硕期间导师及报考导师,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围绕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目录页复印件。

1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4年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三)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31226日前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不含专家的推荐意见)寄(送)至: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207-B室教育管理学系,联系电话021-62235542

请注意:

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3)所有材料放入文件袋中,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成册不利于归档。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我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教育管理学系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小组统一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拟在20241月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审核标准和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专业资格审核工作拟在20243月底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具体项目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3、我系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导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将采取线下面试的考核形式,考核具体日程安排将在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一般不晚于20244月,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由教育管理学系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导师。

七、公示录取

教育管理学系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及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4514日前完成拟录取,6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62233130;电子信箱:ecnu_edu@126.com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021-62235542;电子信箱:elaine_lingyi@163.com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207-B


返回原图
/